1.“本年折旧”是否包含投资性房地产中提取的本年折旧?
答: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原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地产区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并将投资性房地产独立出来。统计制度中的财务报表是依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报表设计的,“本年折旧”是“固定资产”的其中项,因此,对于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本年折旧”不包含投资性房地产中提取的本年折旧数;但对于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由于企业不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所以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数。
2.“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是否包括“在建工程”会计科目中的支出项?
答:“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指用于土地以及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方面的资金支出。这里的固定资产是指完成了生产过程、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即当年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指还没有达到使用程度的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的支出。固定资产支出数据根据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取数。因此,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不包括“在建工程”会计科目中的支出项。
3.“营改增”服务性企业的增值税如何填报?
答:由于“营改增”服务性企业的增值税按会计科目计算填报比较复杂,企业可以依据增值税申报表里的“应交增值税”数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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