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12月
1-12 月
今 年
去年同期
±%
商品房销售面积
平方米
41409
341740
-87.9
商品房销售面积主要指标的统计范围、采集渠道、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统计范围为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区县对外发布的数据是经北京市统计局队审核、评估、确认并反馈的数据。
三、指标解释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